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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将建独立品类进行管理 低速电动新国标仍将“从严”

收藏 评论 时间:2017-11-03 14:28 作者:高飞昌 来源:经济观察网

  标准出台在即,细节仍在讨论——这一年多以来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政策一直处于这一状态。近日工信部的一份明确表态,似乎让低速电动车向合法身份又走近了一步。10月27日,工信部在其官网公布《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就3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标准”给出了明确答复。

  工信部认为:“低速电动车属于特殊一类机动车辆,应根据其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载客使用的定位,来界定其外廓尺寸、重量、驱动功率、核载人数等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以及车辆管理方式。”工信部表示不会将低速电动车归入摩托车类管理,但与此同时也不会纳入汽车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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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还表示,目前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车辆类别及相关技术要求将在标准中予以明确。而按照上述表态,工信部将可能为低速电动车单独建立一个品类进行管理。不过,对于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目前依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今年9月,一份《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简称《标准草案》)意外曝光,其中将低速电动车定位为电动汽车类。这一技术条件颇为严苛的《标准草案》,得到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小组组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的证实。

  从时间点来看,工信部的上述答复早在7月份就完稿,只是选择在10月份才正式对外公布,而《标准草案》又先于其流出,这使得接下来的低速电动车正式国标的“从严”走向成为大概率事件。对于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工作,早在2015年工信部就确立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而如今工信部认为“升级一批”的通道已经建立,而“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的具体政策措施还在讨论制定中。

  对于身处其中的低速电动车企业而言,每一次政策风向都足以令他们神经紧绷。业内有分析认为,如果按照《标准草案》进行管理,那么大批低速电动车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规范是必须的,但需基于产业的实际情况去定标准、去规范。如果标准过高,监管就会很难,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反而不利于行业发展。”山东雷丁汽车总经理舒欣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作者:高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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