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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将建独立品类进行管理 低速电动新国标仍将“从严”

收藏 评论 时间:2017-11-03 14:28 作者:高飞昌 来源:经济观察网

  国标继续“从严”思路

  低速电动车由于身份难以界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只能在法规和政策的灰色地带游走。但是因为没有驾照也可驾驶、没有牌照也可上路、售价低廉易拥有等特点,低速电动车在国内广大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地区大面积颇为流行。

  “低速电动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人群的机动化出行需求,另一方面无序发展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特别是由于未按机动车进行管理,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普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工信部在上述答复中表示。

  正因此,低速电动车需要规范化、合法化,只是其合法之路并不顺利。此前在山东、河南等低速电动车生产大省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些法规,低速电动车被约束管控的新闻不时出现,但是真正的全国性的标准直到2015年才被提上日程。

  2015年8月,工信部等五部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得到国务院批示同意。此后的2016年10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启动低速电动车国标的起草工作,并成立标准起草组,正式迈开低速电动车身份合法的步伐。

  但是标准组内部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分类存在严重分歧,究竟将其归为汽车类还是摩托车类没有定论。而此番工信部的答复驳回了摩托车类的提议,然而依然未明确是否将按照汽车类进行管理,只表示低速电动车是“特殊一类机动车辆”。

  但如果按照《标准草案》的技术标准,低速电动车将被归类为汽车的可能性很大。例如,其中对车速的要求是将最大车速从小于50km/h调整为车速40-70km/h,整车整备质量在750kg以下,并要求动力电池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的30%,在电池方面要求能量密度不应低于70Wh/kg。而这些标准,除了车速、车身尺寸之外,大多数都已经与《纯电动用车技术条件》中的高速电动汽车标准类似。

  实际上,业内对于低速电动车管控过严也一直有一些反对的声音。近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在公开场合表示:“低速车企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中小企业代表,不应限制其发展。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关键,要实事求是,不要排斥‘不够高大上’。深受群众欢迎的铅酸电池,不应限制其在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因为铅酸电池不仅价格便宜,在回收方面也更为成熟。”

  一个值得注意的信息是,在近日五部委召开的“双积分办法宣贯会”上,相关人士透露低速电动车将被排除在双积分的大门之外。如果此消息属实,也从侧面说明,虽然低速电动车国标从严,但并不等同于真正的纯电动车。

作者:高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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