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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规范目录非“长期饭票” 外资企业仍有机会

收藏 评论 时间:2016-06-02 16:15 作者:杨世明 来源:EV世纪

5月31日,是动力电池企业申请进入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第四批)企业目录的最后一天,据行业内人士透露,申请的企业中就有“外资”企业,申请材料也基本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

5月31日同一天,还有另外一个意外事件发生,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四达)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截至5月31日23时,事故共造成18名企业员工和消防官兵受伤,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企业员工身亡。

据了解,江苏海四达是从事二次化学电源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车用电池系统的企业,也是第二批进入工信部《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企业之一。目前火灾爆炸事故原因还没有对外公布,不过该企业目前已经处于停产状态。

对此,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相关行业专家表示,对于动力电池企业来说,已经进入了《规范条件》目录或者即将进入目录,的确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产品销量有了“保证书”。因为对整车企业来说,所选的电池供应商是否进入了目录,将直接影响其到能否拿到相关补贴,这对现阶段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都是不可能不重点考虑的。

    “外资”企业可能出现在第四批目录中

但是该行业专家表示,这个“保证书”并非电池企业的“长期饭票”,让进入目录的企业可以从此高枕无忧。因为一旦动力电池在生产和应用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时,相关部门可能将重新研究提高安全性的新标准,根据新标准对所有产品重新进行审核认证,对进入《规范条件》目录的企业重新进行认定。

与之相对的是,外资电池企业的动力电池在成组时一致性、循环次数、安全性等方面却又优于不少国产企业的动力电池。有锂电池行业人士透露,日本电池生产线大约有200个左右的质量控制点,整个生产流程都在湿度严格控制的环境中完成,避免了水分的影响,而我国电池生产企业受到成本、条件的影响,质量控制点一般仅有20个左右,好的企业才能达到50个,控制程度还有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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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更高性能的新能源汽车,目前已有不少新能源汽车企业切换到SK、LG和三星电池。如江淮汽车iEV4以前采用的是国轩电池,iEV5开始采用力神电池,iEV6S升级为三星电池。而吉利新能源产品也采用了部分LG的电池。这样的市场环境再加上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更让LG、三星、松下等电池企业倍加看重中国市场。

此前有媒体认为,前三批《规范条件》企业目录里面没有外资企业,将会使本土新能源车遭遇高端化尴尬。但是,此时并不能确定“外资”企业未来一定无法进入目录,LG化学相关人士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增速太快,许多劣质电池的进入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整顿行业秩序也很有必要,但说此举就是要打击外资企业也可能只是部分企业和媒体的炒作。LG和三星SDI都已经有了本土的工厂,松下也计划在大连建厂,甚至股份也都是中外都有股份,并非纯外资企业。

另外一位外资电池企业相关人士表示,该企业第三批目录已经递交申请,只是当时申请比较仓促,很多材料准备不足,没有通过,第四批也再次递交了申请,而且材料也基本完善了,只是最后还要看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他表示相信,评审组不会因为简单的本土保护而彻底将外资企业拒之门外,因为“温室里的花朵”最终还是不能带动中国新能源汽车走向成功。

    动力电池新国标或改变目录格局

另外,工信部正在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预计最早第三季度将出台。新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新标准拟在一年后的2017年7月1日全面执行。

据最新征求意见稿,装用的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必须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此前因延伸检查要求和《规范条件》一致,业内以为已经进入目录的企业可以幸免,但事实并非如此。

工信部要求已经进入公告的企业也必须重新检测,“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动力电池新国标强制执行各界众说纷纭,目前,我国共有150余家电池企业,进入前三批单体目录的电池企业有25家,不论是否进入目录,这些企业都要根据新国标进行技术调整。

电池新国标的不断变化未来仍然会影响到电池企业的发展,是否能够不断地更新技术,保持与新国标接轨,也将改变电池企业的市场格局。

一位参与过动力电池新国标制定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动力蓄电池领域利润可观,近几年来进入电池领域的企业大量增长。以前政策相对宽松,标准体系不健全,使得大批电池企业野蛮生长,产品水平良莠不齐,劣质低价产品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新的《规范条件》和电池标准的推进,主要还是为了鼓励企业致力于技术研发,将技术不达标的企业清扫出局,从而达到引导技术进步的目标。

至于媒体所说主要为了保护本土企业,限制外资企业,上述专家表示,这只是前三批《规范条件》的企业目录中,有一些知名的外资或合资企业没有进入,外界或媒体的猜测而已。限制外资企业进入从长远来看,其实是对行业发展不利的,很多人都在说新能源汽车需要“鲶鱼”,动力电池行业同样需要“鲶鱼”,在缺乏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企业,未来依然会缺乏国际竞争力,简单保护本土企业,与国家要借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推动汽车工业由大变强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兼并、收购或可曲线进目录

古语有云:“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说的就是在大创新、大变革和大发展的环境中,强弱的变化是瞬息万变的。中国的动力电池正处在这样一种时代,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各种新企业不断涌现,电池技术向哪个方向发展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进入《规范条件》目录的企业依然会被后来者追上甚至超越,那么目录也会被各种方式所打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新能源产业不论是整车还是动力电池都应该有一个规范化发展的线路和体系。尤其是动力电池经历了前期的超高速发展,现在国家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加入了规范体系建设、目录建设以及准入管理等,就是为了让锂电池企业尽快从盲目、无序的不良竞争中解脱出来,进而引导技术进步,鼓励技术创新。

崔东树强调,虽然《规范条件》目录的会对我国现有的动力电池企业起到促进作用,但目录对外资企业的“阻挡期”一定不会长久,对于国内电池企业来说只能算是“短暂的春天”。除非已经进入目录企业,通过此次机会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并将市场增长带来的收益投入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一步步缩小与外资企业的差距,继而因为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进一步提升中国电池企业的品牌形象,形成良性循环。否则,国内电池企业即使进入《规范条件》目录依然难以与外资企业竞争。

另一方面,对于没有进入目录的企业,高工产研董事长张小飞认为,有资质有实力的动力电池企业未来在订单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鉴于产能扩张的需要兼并或收购进入目录企业。国内企业如此,外资或合资企业也是如此,LG、三星、松下等外资企业如果未来依然无法进入目录,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抢占国内动力电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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