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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金碗要不到饭” ,长江汽车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收藏 评论 时间:2021-01-28 12:28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汽车预言家

1月21日消息,长江汽车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在消息发布一周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网站文件表示,根据出资人北京紫荆聚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正式对长江汽车公司进行重整。

可能很多人不曾听说过这一品牌,实际上,长江汽车早在1954年便已出现,早期以公交出名,曾成为国内公交车头部企业,后因经营不善在90年代末走向衰败暂停生产,在汽车领域销声匿迹,甚至一度进入工信部拟淘汰企业的黑名单。直到2013年,香港五龙电动车带着51亿元注资重组长江汽车,并更名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自此,长江汽车开始从事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制造业务,这家企业也在五龙电动车的注资下,间接与香港首富李嘉诚产生联系。

这已是长江汽车第二次公开招募投资人了,根据招募要求,本次招募将鼓励从事整车制造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与长江汽车公司具有产业协同性的意向投资人参加。据消息称,目前长江汽车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已有近10家左右,但在业内看来,“双资质”才是这些重整投资人目光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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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的起点曾经很高

作为首批获得双资质的电动车企业,当很多造车新势力尚未诞生的时候,它就已经发布了自己的品牌。而如今,长江汽车只能和“欠薪、负债、限制、被执行”联系在一起,“抱着金碗要不到饭”,这成为业内给长江最多的评价。

汽车预言家通过企查查数据获悉,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有三家,分别为北京紫荆聚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9.8%、五龙电动车有限公司49%、简式国际汽车设计(北京)有限公司占股1.17%。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五龙电动车持有简式国际80%的股份,因此五龙电动车为杭州长江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在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公告表明是因北京紫荆聚龙的申请进行重整裁定的,那么北京紫荆聚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谁?

企查查获悉,在北京紫荆聚龙的股权结构中,杭州余杭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占比最高,占股50%。而在这家企业中,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守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9.9992%、19.9998%、0.001%,而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控股的杭州余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有。

这意味着,长江汽车有了国资的背景,虽然国资在新造车企业中出现频率颇高,但与其他造车新势力不同的是,长江的起点便有了国资的加入。似乎也正是这样的背景,将长江汽车的起点拔得很高。

2017年,长江汽车成为中国最早一批取得发改委和工信部“双资质”的造车企业,身披“造车新势力“的外衣名噪一时。并且在李嘉诚间接持股的背景下,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目光,一时间成为业界眼中最具实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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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新能源汽车的每一个红利期”

左手资质、右手资金,有了这些行业硬通货,长江加快了扩张速度,建厂、投资、甚至押注上游产业链。实际上,长江汽车是商乘并举的企业,一方面没有放弃以往的商用车,一方面又拓宽新能源乘用车面。但与与商用车业务相比,长江汽车的乘用车业务极不顺利。

2016年4月纯电轿车逸酷发布,但时至今日,仍然未能实现上市交付。对此,长江汽车内部人士表示:“逸酷早就研发出来了,但是新能源补贴门槛一再提升,拖到后面这款产品已经达不到补贴要求,导致采购成本太高,缺乏竞争力,所以没能上市”。

虽然错过了纯电动乘用车疯涨阶段,但长江汽车的扩张没有停。与联想达成战略合作,围绕智能车联网技术开发,但均无疾而终;与山东“老头乐”企业汉唐汽车达成被业内称为由乘用车向“老头乐”的逆转型战略合作;代工零跑S01,但销量不尽如人意……

业内人士称,“长江汽车的失败在于成功错过了新能源的每一个红利期”。集团连续多次未得预期后,2020年,五龙电动车集团决定罢免长江汽车董事长曹忠、长江汽车副董事长苗振国及长江汽车总经理徐卫东职位,根据此前所披露的信息,曹忠及苗振国一直拒绝合作及遵从董事会的合法命令。因此,董事会认为曹忠、苗振国及徐卫东危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原位置由卢永逸、谢能尹及陈言平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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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被重整”?

事实上,长江汽车的破产重整时间线从2020年8月2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长江汽车破产清算案开始,于9月11日指定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其管理人,12月初发布的《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募公告》显示,长江汽车债务人及主要债权人均表达了希望长江汽车通过重组方式发挥其潜在价值。

所谓破产重整,实际上是广义破产中的一种,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整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对于长江汽车而言,自身造血能力已然不足,需要新的血液注入,新投资人的出现和加入是公司能否重整成功的关键因素。

根据2020年8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书内容显示,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调查,截至2020年7月28日,该院另有105件以长江汽车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履行,申请执行标的约2.66亿元;以长江汽车为被告的未结诉讼案件34件,立案标的约9.45亿元。长江汽车自认现对外负债本金近30亿元、利息1亿余元,拖欠2019年12月以来的职工工资约4000万元。

另根据长江汽车内部通知,11月1日长江汽车正式宣布解除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社保公积金也开始停止缴纳。至于拖欠的员工工资、“十三薪”等,下一步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对于职工债权中的部分工资,该公司请求政府先行垫付,但垫付的额度和时间将由政府决定。

除了欠薪外,有长江汽车供应商透露,长江汽车的未付欠款拖垮了不少供应企业。此外,长江汽车还拥有工信部、发改委审核的新能源汽车产销许可以及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而这些行政许可与企业绑定,法律上不允许随意转让给其他企业。

在采访中,有律师向汽车预言家表示:“如果其他企业想要获得长江汽车所拥有的各类业务许可,唯一的方式就是收购长江汽车,成为长江汽车控股股东。否则一旦破产清算完成,长江汽车将被注销登记,丧失法人身份,相关业务许可也相应终止。”

或许,在不少人士看来,长江汽车最后的底牌就在这些行政许可上。3月31日17时,长江汽车是走是留,将会有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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