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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隆新能源细数魏银仓"七宗罪" 董明珠造车何去何从?

收藏 评论 时间:2019-01-10 13:45 作者:谢聘 来源:重庆商报

8日,一则“董明珠价值1436万元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的消息,让大家再次把目光聚焦到了银隆。9日18时左右,银隆新能源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董明珠等股东不实报道及追诉大股东案件进度的说明,细数原董事长魏银仓的“七宗罪”,并坐实了魏银仓去年底赴美、原总经理孙国华被限制出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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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魏银仓“七宗罪”

2018年11月13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表《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函》的声明称,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原董事长魏银仓、原总裁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金额超过10亿。

9日,银隆新能源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董明珠等股东不实报道及追诉大股东案件进度的说明,银隆新能源表示,公司通过法律手段对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人追诉其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的相关刑事案件已于2018年11月8日正式立案,四起民事案件正等待排期开庭,涉及侵占公司利益总额超过12亿元,并细数了魏银仓和孙国华的“七宗罪”。

说明中表示,媒体报道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于2018年12月从香港前往美国,原总经理孙国华已被公安部门限制出境,经核实,情况属实。

而对于媒体报道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沉迷赌博输掉几亿元,并请专人接送到澳门赌博,该人由公司发工资。经公司核实,一名蔡姓人员在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也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2015-2017年间以月薪2万发放工资。目前,公司正在核实,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资金偿还巨额赌债的情况。

董明珠的造车路何去何从?

对于魏银仓是炮轰,对于董明珠银隆新能源则是澄清。针对媒体报道“董明珠等1436万财产遭法院保全”的事件,说明中表示,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从未对我司股东董明珠女士名下财产采取任何保全措施;2.报道中所涉及的纠纷未被法院立案;3.截止目前,我司股东董明珠女士未收到任何其他相关诉讼的法律文书。

对于如今银隆新能源,董明珠应该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无奈感叹一声。然而,董明珠其实曾经一度看好公司前景,甚至不顾股东反对也要投资银隆新能源。

公开资料显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珠海,业务范围包括锂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整车制造等业务,魏银仓是珠海银隆的创始人。

2016年8月,格力电器(37.840, 0.33, 0.88%)宣布收购珠海银隆100%股权,拟以130亿元的价格向珠海银隆全体21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珠海银隆合计100%股权,同时拟向格力集团、格力电器员工持股计划、银通投资集团、珠海拓金、珠海融腾、中信证券(16.930, 0.92, 5.75%)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96.94亿元,用于珠海银隆的建设投资项目。但收购方案引起部分中小股东强烈反对,最终被否决。

被否决后,董小姐初心不改,决定个人入股,还拉上了王健林和刘强东。据此前媒体报道,董明珠、大连万达、中集集团(11.270, 0.10, 0.90%)、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公司、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个人与珠海银隆签署增资协议,共同增资30亿,获得珠海银隆22.388%的股权,其中董明珠声称将投资10亿元。

然而,堵上巨额身家造车的董小姐,却遭遇了“翻车”。在2017年底、2018年初,银隆新能源位于河北等地的工厂被媒体曝出停工的消息。随后,董魏翻脸。这厢刚曝出魏银仓、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金额超过10亿的消息。那边就回应,要向法院另行起诉个别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侵犯大股东权益。

对于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董明珠说坚决不后悔。在说明中,银隆新能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据格力电器披露的信息显示,2014年至2017年,银隆的营收分别为3.48亿元、38.625亿元、78.98亿元、87.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6亿元、4.16亿元、8.36亿元、2.68亿元,四年净利润总和近13亿元。而在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仅仅两年半时间,它共获得16.6亿元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助资金。

贾跃亭为了“造车梦”,留下“一地鸡毛”,董明珠的“造车梦”又会何去何从呢?

魏银仓“七宗罪”

1刑事:冒领公司补偿款1.5亿元,涉嫌犯罪。2016年,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在公司及其他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用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通汽车原股东等方面签订补偿协议,骗取原属于公司的补偿款1.5亿元。其中包括1亿元政府财政资金以及0.5亿元某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资质补偿款,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涉嫌犯罪。

2刑事: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涉嫌职务侵占罪。2014年9月,公司以4.99亿元的价格,向深圳格银电池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格银”)采购一批设备。经公司核实,“格银”没有生产线,实际以2.24亿元的价格,采购其它厂家的设备转卖给公司。“格银”当时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谭伟平,是大股东魏银仓妻妹。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原河北银隆法定代表人、魏银仓亲弟)等涉嫌职务侵占罪,该事项已经由珠海市经侦支队正式立案。

3刑事: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涉嫌职务侵占罪。2014年1-4月,公司与河南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多份土方工程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约1.7亿元。经公司核实,该工程没有实际施工。公司掌握的证据显示,该建筑公司将所得资金支付给大股东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涉嫌职务侵占罪。

4民事:同一专利重复转让,公司损失9500万元及利息。2015年,大股东将已在2012年以前按照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五项专利,以950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给公司。

5民事:债务抵销,公司损失3.75亿元及利息。2016年为了上市,大股东亟需将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3.75亿元债务清偿。大股东承诺由其控制的珠海市恒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古”)独自承担香港某金融机构3.75亿元的债务(此前,公司为该债务的共同债务人),以抵销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债务。2018年4月,该金融机构向公司发函催促还款。经公司核实,大股东及其控制的“恒古”未对该金融机构进行还款,且大股东承诺的债权转让未得到债权人该金融机构的许可。在公司的还款责任没有免除的情况下,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3.75亿元债务被抵销。

6民事:货款无法收回,公司损失2.12亿元及利息。2013年至2016年,公司向珠海市神通电动车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通”)出售471台纯电动客车及9套充电桩。在车辆及充电桩已交付且已收到下游货款的情况下,“神通”未向公司支付货款累计2.12亿元。公司掌握的证据显示,“神通”由大股东魏银仓实际控制。

7民事:孙国华妻子吃空饷。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靳利华(原总经理孙国华妻子)在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也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吃了3年多空饷,公司已将孙国华、靳利华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立案受理。

作者:谢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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