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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新建住宅停车位100%设充电桩

收藏 评论 时间:2017-08-02 15:07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金投原油网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化辽宁”工作方案》。预计到2020年,辽宁省累计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10亿千瓦时。按照方案,辽宁电能替代方式将涉及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按照《方案》,辽宁将鼓励公交、邮政、市政、物流、旅游等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到2020年,确保全省在公交、邮政、市政等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30%,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20000辆以上。《方案》要求,以沈阳、大连两市为重点,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停车场、住宅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充电设施。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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