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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汽车及自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启动 2018年底前完成

收藏 评论 时间:2017-07-27 13:48 作者:杨世明 来源:EV世纪

7月25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及自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电动汽车企业要根据用户需求,按照新国标对旧标准的充电接口和自用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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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知还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企业新生产、销售的电动汽车及为用户配套的自用充电设施均须符合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18487.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等新国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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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永东表示,充电桩互联互通首先就是要解决充电过程的互联互通,相当于充电的兼容性问题,也就是说车主找到桩之后是否都能充上电。除了充电过程的互联互通,还有通信、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所有设备、桩和车,都按照一个标准去生产、制造和销售,才有可能未来在充电、通信、支付、交易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而新国标就是这互联互通的基础。

北京市新能源协会给出的升级改造截止时间是2018年底,这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公共充电设施新国标的升级改造时间节点晚了1年多的时间。今年1月,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就曾就发布文件《关于推进本市公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底前建成的充电桩要在2017年6月底完成改造,力争2017年10月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公用充电桩的新国标升级改造完成后,自用充电桩的统一升级改造也将开始,各个电动汽车企业生产、销售的充电接口和充电桩也需要统一,为以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打下基础。

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动汽车及自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的通知.pdf


作者:杨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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